詐領千萬理賠 前新光科長判2年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17日 上午4:38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新光產物保險公司理賠科長陳建宏、科員洪榮讀,96、97年間起勾結離職業務員及民眾,偽造車禍死亡等文書,詐領強制責任險理賠金,得逞7件、每件150萬元,總計1050萬元;洪榮讀被判刑2年、陳建宏被判2年並緩刑5年。

陳建宏等勾結保險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陳建宏已在99年4月辭掉原新光產險公司理賠科長職位,他與科員洪榮讀,及離職業務員張正杰,96年起,先由張正杰以7、8萬元代價,向不詳男子購入地檢署的新、舊版相驗屍體證明書各10多份,並偽造警察局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死亡證明書等,勾結保險人林蕙君等,把10年前病死的母親,當作是該場車禍死亡而申請理賠;另虛構子女在車禍中死亡,申請理賠,自殺身亡者、病死,也偽造成是車禍死亡。

而申請理賠案子送件新光產物保險公司後,也是由陳建宏及洪榮讀等人審核,以此手法詐騙7件得逞,得款由陳建宏、洪榮讀及保險人朋分。

偽造車禍死亡等文書

該案因張正杰向警方自首,進一步追查陳建宏等人,檢方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建宏等人;而審理中陳建宏賠償獲得和解,法官給予陳建宏及張正杰緩刑,洪榮讀判處2年,另有共犯保險人李世禎被判1年2月、林蕙君被判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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