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額投保製造意外 涉嫌詐領理賠金起訴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7/01 08:55

林姓被告等人涉嫌向多家產險公司投保旅遊平安險,再前往大陸贛縣人民廣場,自行以燒烤羊肉串竹籤插入左眼,製造保險事故,回國申請理賠金,保險公司查覺有異拒絕理賠;全案經桃園檢方偵辦,認為林姓被告等人涉及詐欺未遂,將他們提起公訴。(李明朝報導)

這一起詐欺未遂案件是發生民國96年期間,楊姓被告透過陸姓被告,認識財務狀況欠佳的林姓姓被告,三人謀議為林姓被告投保高額的意外保險,再製造保險事故藉以取得保險理賠金。

起訴書中指出,林姓被告持信用卡支付機票,在桃園機場又向多家保險公司總共投保5千萬元的旅行平安險,在香港又投保5百萬元港幣旅遊平安險,再啟程前往贛縣人民廣場,自行以燒烤羊肉串竹籤插入自己左眼,製造保險事故,在贛縣人民醫院摘除左眼球,返回台灣佯稱自己發生保險契約約定意外事故,向產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金;保險人查覺有異拒絕理賠。

後來陸姓和楊姓被告,無力支應林姓被告生活及訴訟費用,邀另一名吳姓被告資助,待領得保險金再返還。桃園檢方在偵辦後,認為4人涉及詐欺未遂,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檢方已將4人提起公訴。

這個案件士林及台北地院曾在98年期間,判決壽險公司應支應理賠金給林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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