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提替代案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1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因應保險法修法,壽險公會昨(13)日已先凝聚業者共識,建議修保險法限制保險業持股逾5%的部分不具投票權;投票若要支持非現有經營層必須事先報備,否則將自自有資本中扣除;同時持股集中度逾一定標準就會增加RBC係數。

金管會19日(下周二)將舉行保險法修法公聽會,其中最受壽險公司關注的即是個限投資上限問題,金管會有意將持股上限由10%降為5%,且嚴禁以結盟、信託、委任等各種關係,去影響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權。

壽險公會昨天邀集主要壽險公司討論因應方案,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說,壽險資金投資台股長線看來,是極穩定的收益來源,投報率有6%以上。

此外,目前投資上限是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的10%,各壽險公司頂多投資到7~8%就會停手,因為必須預留股價下跌再加碼攤平的空間,若保險法要進一步限縮個股投資上限到5%,各壽險公司就只能投資到3~4%。

許舒博表示,金管會擔心壽險資金影響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權,其實與5%或10%的持股沒有必然關係,這是壽險業公司治理問題,應從根本解決,否則只會將壽險資金往外趕,逼這些錢去海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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