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連保本基金 擬鬆綁

中央社 – 2013年8月27日 下午8:21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7日電)金管會研議,鬆綁投資型保單連結保本型的基金。金管會官員表示,研議修正商品審查作業要點,壽險業僅要第1件商品審查,其餘備查即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研議鬆綁投資型保單連結保本型的基金。

金管會表示,目前證期局已經核准了4檔保本型基金,這些保本型基金投資標的以公司債、金融債為主,不過壽險業的投資型保單,要連結保本型的基金,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包含保本型基金投資國內、外固定收益標的,其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信評要達到標準,國內的發行機構長期債務信評要達中華信評等級twAA等級以上;如果是國外的發行機構,應達標準普爾(S&P)評定等級要達A-以上。

保本型基金以定期存款放在國內銀行者,銀行的資本適足率(BIS)也要達到一定的標準。例如民國102年銀行資本適足率要8%、第一類資本比率4.5%、普通股權益比率要達3.5%;至108年各比率要分別達到10.5%、8.5%與7%。

金管會要求,投資型保單所連結的保本型基金存續期間起碼要6年以上,最低保本比率為100%,另外商品說明、銷售的文件等,都要揭露明確、清楚的資訊。

金管會說,未來壽險業推出的投資型保單連結保本型基金,第1家壽險推出的第1檔商品要事前申請核准外,其餘依據規定事後備查即可。1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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