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自家建案房貸 被盯上

作者: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9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壽險公司辦理自家建案房貸被盯上。相關人士透露,央行近來高度關注母集團有壽險公司的建商售屋動向,並已向金管會表達關切,嚴防建商透過人頭戶,向母集團旗下的壽險公司以「房貸」的名義套取資金,已成為兩大部會採取不動產放款管制措施的下一重點。

相關人士指出,未來壽險公司承作自家建案的房貸,央行和金管會兩大部會將更嚴格檢視借款人身分。

集團旗下有建設公司的壽險公司包括遠雄、台壽、宏泰、國壽、富邦、新壽等,特別是這些建商若有多項建案是位於三峽、淡水、林口等餘屋過剩或近半年房價高漲的桃園青埔等區,將成為重點觀察對象。

先前央行在理監事會議前向金管會表達關切,知情人士指出,央行除了關心利率問題,也憂心有壽險背景的建設公司透過自家壽險的房貸,甚至以公司職員作人頭戶,套出資金為自家賣不出去的房子「護價」,等於是用保戶的錢來助長建商哄抬房價。

相關人士指出,央行除緊盯包括桃園青埔、南崁、八德、中壢等地新建案是否有賣方喊價屢創新高的情況,對三峽、淡水、林口等地餘屋過剩情況嚴重,央行也已全面警戒,觀察是否有建商變相「倒貨」給同集團的壽險公司,一方面紓解財務壓力,還能藉由壽險公司接手替自家建案「護價」。

據現行法令,壽險公司要投資不動產,僅能以商用不動產為限,不可投資自用住宅,而且金管會去年已規定,投資報酬率最起碼得高於2.875%。

對此,資深國銀主管指出,壽險公司要「支援」同一集團的建設公司,雖然不能用「投資」方式直接接手,但可用「貸款」的方式變通,其中房貸就是最好用的方式。

國銀主管舉例,建設公司或集團可由職員作為借款人,再透過壽險房貸,取得8成甚至9成的資金接手這些尚未去化的餘屋,但這種方式雖可紓解建商財務壓力,另一方面也會讓壽險未來資產價值風險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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