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籲鬆綁買地 金管會:不必

中央社 – 2012年3月21日 下午9:36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1日電)對於國泰金呼籲應該鬆綁壽險業購買素地,金管會今天表示,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法規內容,符合實際需求,目前「無修正檢討之必要」。

國泰金昨天(20日)召開法人說明會時,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呼籲,主管機關應鬆綁壽險業購買素地限制;他指出,壽險業購買素地,多用在開發商業不動產,與政府希望壓抑房價無直接關係。

李長庚表示,壽險業當然支持住宅正義,也認為房價太貴讓民眾買不起不好,不過,依去年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壽險業購買素地2年內未開發,風險資本適足率(RBC)需加乘計算,李長庚認為,這等於不讓壽險業買素地。

金管會表示,期望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

金管會表示,依據現行規定,壽險業購買素地,計算RBC時,風險係數要依現行投資用不動產的風險係數加計30%;不動產未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標準,報經金管會核准展延期限,其風險係數依展延次數每次再加計30%。

金管會說,若素地作為停車場、出租廣告等利用方式,不能被認定為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規定。

另外,若保險業投資已領有建造執照的素地,應於取得不動產6個月內開工;投資在可興建且無須再與鄰地合併開發之土地,應於取得不動產9個月內送件申請建造執照。

金管會表示,壽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投資年化報酬率不得低於中華郵政牌告2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加2碼。

金管會表示,壽險業投資素地的法規內容符合實際需求,目前無檢討修正的必要。10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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