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住院6小時不算1天? 申請理賠吃閉門羹

TVBS – 2012年3月15日 下午7:06

保險公司的住院理賠到底怎麼認定?新北市一位許先生,因為疾病每天白天都要到醫院復健,晚上才能回家,他拿著醫師開出的日間住院證明,向保了15年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吃了閉門羹,保險公司認為許先生去醫院復健,不算是住院的治療過程,因此沒有核准理賠,但許先生表示,契約上明訂,只要有醫生證明証實的確有住院,就能理賠,消保官也以全額理賠進行協調沒結果,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拿出一大疊醫療保險契約,許先生抱怨,明明有住院卻沒得到保險理賠。當事人許先生:「當初說的竟然是一句承諾、一生的朋友,在所有人認知裡面,他就應該當一個好朋友,對客戶承諾,那今天公司這樣對我。」

許先生從85年就開始買保險,但去年4月病發回醫院復健,醫師診斷,每週星期一到五早上,都必須到醫院報到,下午4點才能離開,許先生申請住院證明,想向保險公司申請一天7100元的住院理賠,但保險公司說不算住院,不賠。許先生:「我今天來買保險,我來申請理賠的時候,竟然要透過訴訟程序,而且一個訴訟至少都要1年以上,那我今天發生風險,我需要保障的時候,我的保障在哪裡?」

許先生翻出定型化契約,上頭解釋住院的定義,只要經過醫師診斷,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也接受治療,就算住院。

消保官依照契約內容,希望全案能朝全額賠償辦理,但保險公司說,許先生是回醫院復建,就算申請到住院證明,他也不像躺在病床上的病人一樣,所以雙方對簿公堂。

一般來說,只要買保險的人,在急診室等病房超過6小時,或是長時間進開刀房,保險公司都會從寬認定,算是住院治療,給予賠償金,保險公司表示,許先生的案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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