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險一次給付 助一幣之力

作者: 鄭心芸╱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鄭心芸╱台北報導】

隨著癌症逐漸年輕化的趨勢,國人對於防癌、抗癌日益重視。保險業者建議,民眾可以考慮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在確定罹癌時即可領到一筆保險金,不論是用做先進醫療用途或是治療後調養身體費用,都可讓癌症患者無經濟上的煩惱,提高抗癌勝算。

中國信託人壽表示,有些癌症如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存活率可達90%以上,然而有許多新的治療及藥物並不在傳統型癌症險理賠項目裡,將加重保戶的負擔。

國泰人壽數理部經理黃景祿以該公司康福防癌定期保險為例,除了理賠金一次給付、資金運用靈活外,針對容易罹患的特定癌症,如:肺癌、肝癌、食道癌、胃癌、胰臟癌與女性專屬子宮頸癌,額外給付最高60%保額;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在第4年度起保額每年以3%遞增,最高給付130%保額;若未罹患癌症,於保障期間屆滿、身故或完全殘廢時可領回1.06倍保費。

以30歲女性投保康福防癌定期保險繳費20年期,保額100萬為例,年繳保費為30,300元,若51歲不幸罹患肺癌,則總理賠金額為190萬元,可在癌症發現初期,為自己提供最佳經濟援助。或持續維持健康投保後從未罹癌,滿75歲即可領取約64萬元滿期金(總繳保費的1.06倍),可作為老年退休之用。

至於中國信託人壽推出的愛心安防癌保險,一旦確定罹患癌症,無需醫療收據就可申請理賠,會按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所繳保險費總和與保險金額三者取其大者給付癌症保險金,讓保戶在休養及復建期間有一筆抗癌基金可運用,即使保戶在保險期間並未罹癌,也能同時享有一般全殘及身故的保障。例如罹患特定低侵襲性癌症(例如原位癌),另先給付保險金額的5%,且不倒扣保險金額;不幸罹患肝癌時,加碼給付保險金額的20%。此外,該張保單繳費期滿,不用再繳保費,保障再延展5年,保險期間屆滿時平安無事,可領回所繳總保費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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