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 壯圍投保掃墓險

NOWnews – 2014年2月26日 下午11:58

記者張淑玲/宜蘭報導

宜蘭縣壯圍鄉去年首創「掃墓險」,鄉公所今年仍將繼續為掃幕民眾投保該項意外險,並於3月1日到15日派員進行公墓除草工作,若有墓主要自行清理墓園,請於2月底以前在墓園插上紅旗,以供辨識。

壯圍鄉公所指出,今年掃幕意外險投保期間為3月29日至4月6日,民眾萬一在該鄉公墓內掃墓受傷,可向現場工作人員或公所人員,請求幫忙舉證,以做申請理賠依據,惟就醫後需持相關單據向公所申報,實支實付。

又指出,今年投保日期比較長,投保金額從5千元提高為8千元,保費全部由鄉公所支付。鄉長簡文魁表示,公墓內因為雜草叢生,且因一些墳墓撿骨後,留下坑洞,民眾若未加注意就會跌倒受傷;去年就有一位掃墓民眾意外受傷,獲得1千多元的保險理賠。

壯圍鄉公所為配合宜蘭縣政府的掃墓便民措施,訂於3月1日到15日,派員在第一、二公墓清除雜草,以方便民眾掃墓祭祖,範圍包含公共區域及私人墓園,若有墓主不願意由鄉公所代為除草,請於2月底以前,在墓區插上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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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增保倍意外險 保障升級

作者: 蔡淑芬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6日 上午5:55

工商時報【蔡淑芬】

根據衛福部公布101年度10大死因,意外身故居10大死因第6名,高達6,873名國人因意外而身故,平均每77分鐘就有1人因各種意外造成身故。保誠人壽表示,意外總無法事先預測,要分散意外風險,就要居安思危。保誠人壽為提高民眾意外保障,推出「增保倍」意外險,理賠最高可達8倍保障加計102%應已繳總保費。

因意外造成身故的年齡比例中,佔少、青年人口死因高居第1、壯年人口死因高居第3。保誠人壽「增保倍」保險,提供意外傷害事故保障,保費不變,保額每年10%遞增最高可增至200%,隨著家庭責任提升自動升級保障;同時針對特定意外傷害事故、假日意外傷害事故、海外意外傷害事故皆提供額外保障。

保誠人壽表示,「增保倍」保單除了提供最高8倍保障外,且期滿也可領回102%應已繳總保費,讓保費有去有回不浪費,資金運用更靈活。此外,這張保單還包含特定意外傷害事故、假日意外傷害事故及海上意外傷害事故,故其保障範圍包括火災、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電梯及溺水,因此不論是國內外的出遊或交通途中,倘若發生意外,「增保倍」皆可提供忠實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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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全委投資保單 資格擬調整

中央社 – 2014年2月23日 上午11:2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3日電)金管會表示,保險業銷售全權委託型保單資格條件之一,有依照申訴率與理賠申訴率與處理天數等評分由低而高的百分之80,為免重複計算,擬改成依理賠申訴率與非理賠申訴率計算。

保險業者銷售全委型投資型保單,現行有許多規定,包含資本適足率(RBC)要符合法規規定、最近一年內沒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國外投資有風險控管、董事會要設有風險控管委員會或公司設置風險控管部門及風控長。

另一項規定是,保險公司的申訴率、理賠申訴率、處理天數綜合分數,要在由低而高的80%之內。

不過,有業者反映,保險公司的申訴率其實包含理賠申訴率與非理賠申訴率,若再加計理賠申訴率,有重複計算問題。

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告修正「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將此指標調整為理賠申訴率、非理賠申訴率以及處理天數綜合評分。

若調整之後,對於理賠申訴率較高的保險公司較為有利。金管會官員表示,雖然對部分公司確實比較有利,不過仍要為綜合分數的由低而高的80%,因此可發行的家數部會因此增加,至於排名目前也尚無大幅變動。

官員說,目前是法規預告,若外界沒有大問題,依照行政程序,預計3月之後就可以調整。10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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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未告知病史舌癌亡 保險免賠

中央社 – 2014年2月22日 下午2:4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2日電)一家保險公司認為王姓男子簽約時,未據實告知舌頭有白斑一事,最後雖因舌癌死亡,仍拒絕理賠。最高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免賠。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於民國99年8月間向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300萬元的壽險,他於101年2月間因罹患舌癌身故後,保險公司認為王男在投保前,未據實告知舌頭有白斑一事,影響保險公司對危險的評估,因此解除契約,不予理賠。

身為受益人的王男2名子女指出,父親投保前曾前往牙醫求診,但並不知道白斑有惡性變異為癌症的嚴重性,才在簽保險契約時,對有關「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的書面詢問勾選「否」,保險公司解約於法不合,請求理賠。

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理賠,但二審認為,當時牙醫發現王男舌頭上有白斑,已慎重告知並建議他至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保險契約為最大誠信契約」,二審認為王男違反告知義務,判決保險公司解約有理,不用理賠。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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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聯人壽投資型保單總收入去年奪亞軍 今年聚焦保障型商品

作者: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鉅亨網 – 2014年2月21日 下午9:51

台灣投資型保單領導品牌「安聯人壽」去(2013)年全年總保費收入排名國內前9大壽險公司,投資型保單總保費收入也創下全年累計第2名佳績。安聯人壽總經理林順才今(21)日表示,今年除持續推出創新概念投資型保險商品,也將聚焦推動保障型商品,2014年一開春更推出深具市場指標性的健康養老險。

安聯人壽去年總保費收入年成長34%,市占率2.7%,市場排名第9,初年度保費收入更大幅成長76%,市占率2.9%,市場排名第10,其中投資型保單銷售更居市場第2,市占率16.8%,而保障型商品業績更有245%的成長。林順才說,目前投資型保單銷售占比達9成5,希望未來可以拉高傳統保單的銷售占比,5-7年投資型保單可以降至7、8成。同時,今年安聯人壽也將擴大多元行銷通路,並提供簡易與高效率的客戶服務。

安聯人壽表示,該公司積極開發「安聯人壽特定傷病健康養老保險」新商品,讓民眾的照護全面升級,涵蓋32項常見特定傷病,持續繳費20年就可享有30年保障;罹患特定傷病時一次領回特定傷病保險金同時豁免保費;罹患第一類特定傷病或第二類特定傷病,每年再給付特定傷病生活扶助保險金,最長分別給付10年或5年;保障期滿則可領1.06倍累積已繳保險費的還本金,兼具保障與儲蓄功能,讓保費有去有回。

永和耕莘醫院張傑文醫師也提醒,特定傷病如阿茲海默症或巴金森氏症,不僅是患者個人的事,在漫長的疾病退化過程中,將對家庭造成照護上的沉重負擔及壓力,民眾應民眾宜趁年輕健康時,強化醫療保障,讓未來生活隨時有依靠。

有鑒於台灣人口老化快速而衍伸的諸多問題,安聯人壽除了持續推出創新概念之投資型保險商品,近期在營運面也聚焦於推廣各類保障型保險商品,締造亮眼績效。

安聯人壽表示,目前市面上銷售的健康傷病保險的種類繁多,安聯人壽建議民眾最好先瞭解自身需求再投保,特別多數民眾雖有投保醫療險或防癌險,但是卻未必有買到足夠的保障,此時最好就透過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障來加強。

「安聯人壽特定傷病健康養老保險」除了提供32項特定傷病保障,罹患特定傷病時一次領回特定傷病保險金同時豁免保費,讓保戶彈性運用理賠金且保障持續不中斷;保障30年,滿期時另再給付1.06倍累積已繳保險費,兼具保障及儲蓄的功能,達到罹病理賠、無病還可強迫儲蓄的多重效果;為了彌補因重大疾病而造成之長期生活及醫療費用,罹患第一類或第二類特定傷病者,每年再給付特定傷病生活扶助保險金,最長分別給付10年或5年;若不幸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再身故時,也會再給付1.1倍累積已繳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幫助家人減輕負擔。

永和耕莘醫院張傑文醫師便指出,台灣人口快速老化,預計2018年將進入高齡社會,失能人口也快速增加,2031年將快速增加到118萬人。衛福部曾經指出,一般家庭若有一個失能者,就須有一個正常人照顧超過十年以上,造成家庭經濟、情緒上沈重的負擔,負責照顧的家人也失去創造經濟的能力。民眾大多誤以為癌症是造成失能的主因,其實還有很多重大疾病也會造成患者失能,例如阿茲海默症或巴金森氏症,建議除了癌症的預防,國人也要多防患特定傷病,及早為自己規畫完善,避免照護費用拖累家庭經濟,為家人建構足夠的醫療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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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意外理賠 越早越好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1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內民眾持有意外險保障比重高,但壽險業者提醒,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依照條款約定,會要求被保險人在數日內,必須通知事故狀況,以及被保險人傷害程度,雖然每家保險公司訂定天數都不一樣,可是一般都不會低於五天。

就算超過五天後才通知保險公司,也不會損害申請理賠的權益,但保險契約所產生的請求權,都有兩年不行使而消滅的時效限制,且時間拖得愈久,有些事證愈難確認,可能不利民眾權益,所以建議還是即早通知保險公司,避免糾紛。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範圍較一般壽險來得少,可是具有保費低廉特性,只要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時,被保險人身體出現傷害致使殘廢或死亡,保險公司都得給付保險金。

不過,如果引起保險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非屬意外,例如是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保險公司就不負理賠責任。

此外,業者指出,意外傷害保險的保費,會因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而有所不同,風險性高的行業,收取保費自然較高,甚至有些行業被列為拒保範圍,所以假如被保險人的職業由低危險群轉行到高危險群的行業,須主動以書面通知保險業務員,讓保險公司依差額比例加收保費或退還保費。

壽險公司強調,如果被保險人轉行至高危險群行業,卻未以通知保險公司,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以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也就是說保障額度會依比例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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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訂借貸團體保險三原則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0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銀行投保借貸團體保險是否合乎金管會規範?保險局訂出三原則,一是必須符合「團體」定義;二是保險費必須由銀行繳交,不得轉嫁給房貸借款人;三是保險金額應以債權為限。

所謂借貸團體保險,是銀行為了確保房貸債權,將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銀行自己為保單要保人,一旦借款人中途身故,無法還款,保險公司會理賠一定金額,清償銀行的債權,讓銀行不必去執行房屋拍賣等程序。

但先前金管會曾發函,所謂房貸壽險,不能強迫房貸借款人投保,不能作為房貸借款與否的依據,同時借款人必須是保單要保人。

先前實務上多數是銀行為要保人,但被保險人即房貸借款人,要跟銀行多借一筆錢來繳清保費,被金管會認為不合理,所以要求要保人必須由銀行改為借款人,銀行方面則認為如此一來,借款人隨時可中止保單或更動受益人等,債權無法保障。

因此現在又有壽險公司推出借貸團體保險,由銀行擔任要保人,房貸客戶作為被保險人,向金管會循問此種保單是否合規。

保險局回覆,這種保單首先必須符合團體的定義,即所有被保險人是向同一家銀行借款的客戶;第二是保險費必須是銀行支付,不能用各類名義轉嫁給借款人,第三則是保險金額必須以債權範圍為限,例如保單中每位客戶的借款金額不同,保險金額也因人及其債務金額有所不同,但保額不能超過被保險人的借款總額。

保險局表示,若符合三大要件,則這種借貸團體保險可符合先前的相關規定。

另外,對於醫療險中的急診、救護車理賠金,保險局也要求各保險公司必須採「實支實付」方式,同時是否給付日間住院,也必須在保單中明訂,這項新規定,預計今年5月1日生效,之後新的保單都必須採此規定,舊有的長期保單則不受影響。

先前有保戶為達到急診理賠標準,硬要在急診室待上6或8小時以上,未來各公司新保單會明訂理賠標準,朝實支實付及必要性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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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墜樓亡 保險公司判賠

中央社 – 2014年2月16日 上午9:21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曹姓牙醫墜樓死亡,妻子請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以疑似自殺為由拒絕;最高法院判決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38歲擔任牙醫師的曹姓男子於民國98年10月26日凌晨,在新北市鶯歌區的住家頂樓墜樓死亡,保險公司認為依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亡方式是「不詳」,死亡方式似乎可研判是「自為」,拒絕給付保險金。

曹男的妻子主張,丈夫生前任職牙醫診所,有優渥收入,經濟狀況良好且家庭和諧,墜樓前還陪兒子講故事並安撫女兒,也未留有遺書,沒有尋短異象。

法院一審認為,保險公司僅因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曹男死亡方式為「不詳」,就認定非意外,尚嫌速斷。曹男因失眠而走往住處頂樓陽台思考問題,而不慎自女兒牆墜落致死的可能性極大,加上其無輕生動機等,判決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新台幣160萬元。

二審認為保險公司的舉證均無法排除「意外傷害事故」,曹男墜樓可能性存有多種可能,此事故應屬意外,駁回保險公司的上訴後,全案再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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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住院晚上回家睡 保險公司拒賠敗訴

作者: 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2:41

許姓男子投保醫療險多年,前年罹患憂鬱症日間住院一百五十六天,申請一百廿二萬多元保險理賠。保險公司認為僅日間住院不算住院,只給付卅五萬多元。但法官認定,日間住院是精神病患特殊治療方式,且契約未限定全天住院才算住院,判保險公司再給付八十多萬元補足差額。

許姓男子提告主張,他依醫師建議並依醫院規定辦理住院,接受各項心理及藥物治療,完全符合契約中的住院條件,保險公司應付他住院保險金。

保險公司答辯,雙方保險契約中所稱的「住院」,必須是入住醫院治療;依社會通念,住院應該是「全天入住」,並暫以醫院為起居場所,由住院醫師隨時待命及定期巡查,護理人員密切監控病情,隨時調整治療方式。許的日間住院只有每天日間七個半小時,並無實際占床,也未在醫院過夜,不符契約規定的住院要件。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日間住院是精神病患特殊的治療方式,藉日間生理與心理治療、訓練及給藥,復健患者的精神狀態,並隨時視病況調整治療方法,醫療目的與功能與一般住院相同,應視同住院;且許姓男子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中,並未限定須是全天候住院治療才算住院,保險公司應如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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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資產家族 善用短期繳費還本終身險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一張保單三代用,分期繳費、還本終身壽險近期又有走紅趨勢,國泰人壽近期即訴求馬年理財第一招,即七年期繳費、繳費期滿後每年以基本保額還本20%,直到終身的壽險保單,適合保守型的高資產族,替自家小孩投保,每年自己及小孩可領年金,最後保單可作為傳家寶給孫子。

這種保單已推出多年,但在金管會控管類定存保單、躉繳儲蓄險後,各家公司也強化宣傳此類保單,作為高資產族的另類選擇,躉繳及二年期繳費的部分今年都已停售,目前各家公 司最短繳費年期多數是6年或7年,另外也有10年及20年繳費的部分。

國壽表示,2012年新契約件數成長最多的是個人遞延年金,而這種還本險即有類似年金的功能,可每年還本,如其鑫想事成,即是7年繳費期滿後,第8年開始以基本保額的20%年年還本,壽險保障也提高為9倍,這種保單受到不少高資產、保守投資型客戶喜愛,做為其資產配置的工具之一。

新光人壽亦有此種保單即增好鑽,有6年繳費及7年繳費的方式,繳費期滿後,也是基本保額的20%還本,與國壽的保單架構類似。

另如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也都有類似保單,但多是6年期,南山人壽訴求保單第2年度就開始還本,每年以基本保額的5%給付,繳費期滿後就是保額的20%還本。

中壽則是有6年、10年、20年繳費,繳費期滿後則是每年以基本保額的18%還本,富邦人壽則是繳費期滿後以基本保額的16%還本,這3家壽險公司的保額增幅各不相同,如南山人壽是每年以10%單利增加,中壽則是分不同保單年度有1至3倍保額,另外加每年10%單利增加的部分。

這類保單在繳費期間通常是保費多於保額,如每1萬元保額,通常1年保費要1.2萬多元,1年要還本10至20萬元,則保額至少要50至2100萬元,1年要繳的保費也就在數十萬到上百萬元之間,6、7年下來,也強迫存下數百萬到上千萬元,主要都是保守的高資產族來運用,而各家公司也有不同的保費折扣,如轉帳加上高保額,最高有2至2.5%的折扣。

這類客戶多會以第二代為被保險人,每年還本金則可以給自己或小孩留學或旅遊之用,身故理賠金則是給第三代,因此名為1張保單三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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