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立委促設停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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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10/04 05:30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立委盧秀燕昨(3)日要求投資型保單應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訂各投資人可承受的下檔風險,例如本金虧損20%時,要求壽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保戶停損;若未通知,相關損失應由壽險公司負責。對此,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回應:「如何加強要求,會再與業者進一步討論。」

全球資本市場波動,保險商品中唯一投資風險由保戶自負的投資型保單,立即成為立委質詢焦點,盧秀燕昨天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投資型保單的風險承受度應在定型化契約中載明,她以其友人為例,就在契約中明訂本金虧損20%時,保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要保人停損。盧秀燕說:「這樣也可讓保戶清楚知道,這保單是不保本的。」

保險局長黃天牧表示,對於立委的建議,會再與保險業者討論可行性,但保戶可能隨時改變投資意向,若要每月、每季不斷更改契約,業者成本可能因而增加。

保險業者也表示,保戶可定期上網關心自己投資型保單的投資狀況,有些業務員也會通知保戶報酬率的變化,但是否要停損或停利贖回,仍是要保戶自行決定。

目前部分壽險公司有推出自動停利的投資型保單,即報酬率達到一定水位時,系統會自動將投資本金及獲利轉入貨幣型基金帳戶,鎖住利潤,但這項服務必須額外收費。

至於損失部分,業者則表示,一般定期定額以3~5年來看,大多會是正報酬,但若是一遇虧損立即停扣或贖回,就失去未來獲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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