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中毒死屬意外 保險判賠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9/08 14:57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8日電)蕭姓男子肝硬化仍長期酗酒,酒精中毒而死,家屬申請理賠意外險遭拒,憤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蕭男無法預料會因喝酒中毒死亡,判保險公司應理賠新台幣275萬元。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蕭姓男子於民國98年7月間,遭妻子發現倒臥在家中客廳,連忙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蕭男已死亡,桌上的2瓶高粱酒只剩半瓶,經檢警勘驗,發現蕭男因急性酒精中毒休克死亡。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意外險遭拒,提告要求給付保險金。

法院審理時,保險公司主張,蕭姓男子在92年間,就遭醫院診斷為肝硬化,95年6月間,又遭診斷為酒精性肝硬化,且死者妻女也表示,死者天天喝酒,沒有清醒過。保險公司認為,死者明知自己有酒精性肝硬化,不知節制還天天喝酒,死亡不能算是意外,拒絕理賠。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合議庭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醫院鑑定,認為死者因酒精中毒休克死亡,與酒精性肝病變無關。

合議庭認為,死者雖天天喝酒,但飲酒並非法令禁止的不法行為,且死者也不曾發生異狀,認定喝酒中毒是突發意外事故,判保險公司應理賠意外保險金275萬元,全案可上訴。10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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