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給付「指定醫師費」消保官:有誤導之嫌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9/06 15:27

衛生署在去年十月一號已經通令醫療機構,禁止收取「指定醫師費」,國民黨立委林鴻池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現在仍有電視購物台在販售健康險保單時,仍強調會給付「指定醫師費」。對此,出席記者會的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張羽伶表示,這樣的廣告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程平報導)

拿出側錄電視購物販售健康險的影帶,林鴻池質疑,衛生署都已經明令禁止醫療院所收取「指定醫師費」,但卻仍有保險業者以給付「指定醫師費」作為攬客的項目,有沒有廣告不實的問題。對此,張羽伶表示,這樣的保險招攬廣告,的確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不過張羽伶也強調,是不是有廣告不實,必須由公平會來判定。而已經購買這項保險的消費者,是否能夠撤銷契約,張羽伶說,消費者必須先證明是因為有「醫師指定費」才簽約投保。

另一方面,也有民眾向林鴻池陳情,傳聞保險公司要調降延滯金利息,出席記者會的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則表示,保險公司應理賠期間為十五天,若超過十五天沒理賠,依法必須要加計利率一分的延滯利息,這部份金管會並沒有要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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