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買回大樓 金管會:待釐清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8/30 21:27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研擬用原價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買回自用辦公大樓。金管會表示,必須待法律關係釐清之後,才能夠買回。

由於商用不動產價格飆漲,產、壽險公會表示,正研議,以原價買回自用大樓,以擁有自己的不動產,且可以省租金。現在產、壽險公會所使用的大樓,是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在20年前分別以新台幣4000萬元、2000萬元買下南京東路、松江路大樓,並且分別租給2保險相關公會使用,並向公會收取租金。

不過,由於商業不動產飆漲,如果公會想要用原價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買回精華區內的自用不動產,就會產生價差上的爭議。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產、壽險公會有相關證明,可以原價買回及無償使用,這些資料整理完成會送金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公會想要買回自用大樓還有法律關係要釐清,包含是否可以買回,以及買回的價格,但是2公會至目前為止尚未將法律分析以及分析報告,送達金管會。

公會是否可以趕在年底將自用大樓買回?李紀珠僅表示,離年底還有4個月,作業時間還很難確定。10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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