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住宅火災險 家電也安啦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08 20:15

(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 8日電)台中夜店大火引發各界對火災損害的關切。金管會提醒,民眾投保住宅火災險,應審慎決定建築物保額;且最好對自動承保的家電、家具等動產照相存證,但保額上限為新台幣50萬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呼籲,民眾可購買住宅火災險,保障住家財產安全,並可提供第 3人責任基本保險,以移轉因火災導致第 3人死亡、體傷或財物損害所應負的賠償責任。

金管會引述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指出,99年建築物火災發生次數高達1459次,其中住宅發生火災次數為861次,約占59%。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住火險的建築物保額,是以建築物重置成本為約定基礎;若建築物因承保事故而受損,保險公司會以修復或重建所需費用計算損失金額。

不過,他指出,民眾投保建築物的保額,若低於重置成本60%時,保險公司將僅按「保額與重置成本60%」的比例負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若民眾住宅重置成本為500萬元,實際卻只投保200萬元住火險,一旦發生事故導致50萬元損失,則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將為50萬元乘以200/500,為20萬元。

官員表示,保額只要達到重置成本 6成,保險公司都將依實際損失理賠;但這不代表保額只需買到重置的6 成就好,若損失超過此金額,民眾也須自行吸收其間的差距。

另外,金管會表示,投保住火險可自動享有建築物內動產的基本保障,但珠寶首飾、骨董畫作藝術品以及有價證券等不予承保。

金管會指出,動產的保額為建築物保額的30%,最高以50萬元為限,並依實際價值理賠。為避免日後理賠爭議,民眾最好對家電、家具等動產照相存證,並妥善留存單據。

金管會表示,建築物重置成本其中包含建築物本體造價及裝潢總價,民眾投保時可參考產險公會「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估算參考投保金額。

此外,住宅火災險承保事故除火災外,還包括因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導致煙燻等危險事故。不過颱風、洪水、地層下陷或山崩等導致的損失,必須另行加保相關附加險才能有保障。1000308


已用關鍵字:火險,台灣,理賠,保險,
共出現:1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