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投保婦女險 5大注意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08 13:27

(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8日電)今天是婦女節,金管會提醒,投保婦女險,除注意保障及給付內容、除外項目外,應注意投保年齡上限、是否為另搭主約才可購買的附約,以及等待期發生的保險事故將無法獲理賠。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市面上推出的醫療險,除特定的懷孕相關疾病、醫療行為所必要的流產及剖腹產外,多會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排除,不予承保。

金管會指出,部分保險公司特別為女性設計的婦女險,與一般壽險、健康險不同之處為保障範圍涵蓋女性特有或常見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乳房重建手術、懷孕期間特定併發症、特定婦科手術、類風濕性關節炎等,有的甚至包含生育保險金及嬰兒先天殘缺。

金管會提醒,趁著一年一度國際婦女節,辛苦的婦女別忘了定期檢視自身保險保障缺口,除了從一般的人壽、傷害或年金保險中獲得需要的保障外,也可適時投保專為女性設計的保險商品,獲得更完善保障。

金管會表示,投保前應注意5大事項,首先是保障內容及給付條件,應確實了解是否為自身所需;其次,保單為主約或附約,有些商品以附約型態銷售,需搭配主約才能購買;第三,除外責任,也就是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

再者,關於投保限制,一般婦女險多訂有投保年齡上限,而且如已懷孕,妊娠週數也是保險公司列為考量是否承保的一大因素。

最後,等待期間因保障項目不同,通常會訂有30日至90日不等的等待期,被保險人於這段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負給付責任。10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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