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澄清 從未規定行銷保單需先獲客戶同意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8/23 19:30

關於日前媒體報導,銀行的保險經紀代理公司,在電話「行銷保單」時,必須先取得客戶同意。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今天(23號)澄清,從來沒有規定「行銷保單」一定要先取得客戶同意。

邱淑貞說,由於「非臨櫃」交易並非當面進行交易行為,所以當「金控業者」的銀行把客戶資料提供給其他「金融機構」進行電話行銷時,必須遵照法規取得個人同意,而提供給「同金控」的金融機構時,則不受限制。但如果並非「金控業者」下的保險公司,在進行電話行銷,則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邱淑貞強調,如果是「臨櫃」交易,就不會有是否同意接受保單行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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