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投資型保單 10月起須電訪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18 04:21

金管會昨天決議,從十月一日起,消費者若是購買「外幣保單」或「投資型保單」,只要符合包括:「分期繳保單保額滿三十萬元」或「躉繳保單滿一百萬元」或「被保險人年滿七十歲」,保險公司最遲於保險契約撤銷期屆滿之三天前,對消費者進行電話訪問,除確認招攬人員身分,是否已充分說明商品資訊外,並瞭解消費者需求及商品適合度。

就算非前述三種情況,金管會也要求,其電話訪問比例不得低於十%,事後由保險公司針對消費者進行電訪。 (記者王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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