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醫改法違憲判決 重挫歐巴馬政府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14 04:21

合憲性 將交由最高法院裁奪

〔編譯魏國金/綜合十二日華盛頓外電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任內劃時代的醫療改革法十二日面臨一記重挫,美國亞特蘭大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十二日判決,醫改法中「要求所有美國人購買醫療保險,否則將遭處罰」的條款違憲。此一判決是反醫改法的共和黨陣營的重大勝利,也讓醫改法未來的命運,必須交由美國最高法院裁奪。

合憲與否 歐巴馬都是最大輸家

儘管白宮淡化此一判決的衝擊,強調之前已有其他的上訴法院贊同白宮立場,但由於各法院見解不同,該案勢必會交由最高法院審理。分析家認為,最高法院若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做出裁定,不論勝負歐巴馬都會是最大輸家。因為最高法院若認為該法有效,將激勵共和黨選民同仇敵愾的心理,不利民主黨的總統與國會選情;若最高法院判白宮落敗,等於宣告歐巴馬任內毫無建樹。

認定強制全民納保逾越國會權限

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十二日以二比一判決,強制要求美國人購買醫療保險是超越了國會的權限,三名法官也同時判定,無須完全推翻該法,因而駁回一個下級法院做出完全撤銷該法的判決。

美國國會在兩黨激烈角力後,於二○一○年三月間通過正式名稱為「病人保護暨可負擔照護法」(PPACA)的醫改法,歐巴馬認為這是他任內重大政績,因為該法不僅能減緩不斷飆升的醫療照護經費支出,同時讓三千兩百萬沒有醫療保險的國民,也能夠得到保險

二十六個共和黨州的州檢察長與州長挑戰該法的強制性,他們主張相關強制要求的實施超越國會權限。共和黨的盤算是,倘若強迫全民都得購買醫療保險的規定失去強制性,這項定於二○一四年上路的醫改法勢必失敗。歐巴馬政府則強力主張,該法強制性合乎美國憲法的商務條款。

佛州聯邦法院先前支持該州廢除整個醫改法,致使當局提出上訴。十二日的判決不啻是對在政府各階層尋求否決或折損健保法的共和黨陣營一項重大勝利。

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判決,商務條款並不足以成為該法強制性的依據,判決指出︰「這樣的經濟強制性是對國會權限全新而且可能是毫無節制的認定︰它強迫美國人購買他們決定不買的昂貴醫療保險產品。」

各上訴法院判決大相逕庭

這項判決與辛辛那提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大相逕庭,六月間第六上訴法院判定該法合憲,該案已上訴到最高法院。此外,里奇蒙第四巡迴上訴法院尚未對維吉尼亞州的相關挑戰做出判決,維州法官先前也判定,這項強制法違憲。

對於十二日的判決,聯邦政府可要求第十一巡迴法院全體法官重新考慮該判決,或者直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前者將讓最高法院的判決拖延到二○一二年大選之後,而後者可能使最高法院於十月開始審理該案,並於明年十一月大選前做出宣判。司法部表示將對相關選項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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