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死亡理賠 癌症達3成5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8/03 12:34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日電)保誠人壽表示,根據統計,癌症死亡的理賠占總理賠金額達3成5以上,顯示癌症是生命與財務最大的威脅,保誠說,應透過「支出保障型」及「一次給付型」雙重規劃,防癌才完整。

保誠人壽表示,根據壽險公會的統計顯示,去年被保險人死亡原因分析中,因惡性腫瘤(癌症)而死亡的理賠金額排名最高,理賠金額約占總理賠金額的3成5,顯示罹患癌症對民眾的生命威脅及財務支出極具影響性。其中男性的理賠更高出女性22%,顯示男性更要小心防範癌症的侵襲。

保誠人壽行銷長王金玫表示,目前市面上的防癌險大致分為2大類型,一種是針對癌症治療過程的醫療支出的「支出保障型」防癌險,包括門診、住院、手術、化療、放射線醫療、出院療養、骨髓移植等項目提供保險給付,此種防癌險給付項目較多。

另一種防癌險保單則是在確定初次罹癌後,不需提供醫療單據,保險公司就提供一次性的理賠給付的「一次給付型」防癌險,但保險效力立即終止。當被保險人不幸罹患癌症時,不用醫療單據,即可一次領取保險金,能夠依需求自由運用保險金,選擇較好的治療方式。

王金玫表示,雖然目前癌症治癒率已大幅提升,但是長期療養過程中的龐大醫療開銷以及工作收入的損失,才是癌症最可怕的部分,更需要事先規劃完整「支出保障型」及「一次給付型」防癌雙保障,才無後顧之憂。10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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