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險保障範圍 不含因病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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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8/01 04:11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額度高的特色,已成為國人風險移轉的重要工具。不過,金管會表示,傷害險保障範圍較一般人壽保險少,例如若生病引起的突發事故,並不包括在內;此外,被保險人若職業有變更,也必須通知保險公司,以保障自身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傷害險最大優點是保費便宜,如果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會給付保險金,以提供適當保障;但是,若因為疾病身故,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並不會理賠。

換言之,若民眾要獲得充分完整的保險保障,也應考慮購買一般壽險。

而傷害險有除外責任條款,保險局提醒被保險人需注意,特別是飲酒後切勿駕車或騎乘摩托車;如果被保險人是因為酒後駕車,釀成車禍導致自身傷亡,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飲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可拒絕理賠。

保費依職業類別有所不同

另外,由於傷害險的保費,是根據被保險人職業類別有所不同,因此,風險性高的職業類別被收取保費自然較高,部分職業類別甚至被列為拒保範圍。

保險局官員指出,如果被保險人更換工作,例如:從低危險群職業別轉到高危險群,就應該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保險業者也將依差額比例加收保費;反之,則將依差額比例退還保費。

保險人若未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且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換言之,保障額度會依比例而縮小。

在時效問題方面,保險局表示,由於保險契約所生之請求權均有「自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之時效限制,為避免影響理賠權益,消費者應於通知保險公司後,儘速檢具保險契約約定文件,向保險業者申請給付保險金。

金管會強調,投保傷害險時應審視保險單條款,並了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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