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中風治癒》他不知得重考照…車禍不理賠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7/1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依規定中風領有殘障手冊,應將駕照繳回,重新考取特殊駕照,否則開車上路等同無照駕駛,問題是絕大多數用路人不曉得這項監理法規,形同監理機關與保險公司聯手坑人,致當事人求助無門。

五十五歲的林姓嘉義縣民,十幾年前中風,所幸復健效果不錯,開車、工作都不成問題,但去年發生車禍,因對方年邁又是騎車、傷勢嚴重,致賠償金額龐大,即使林某僅負擔三成,仍非弱勢的他所能支應。

林姓民眾尋求朴子市調解委員會協助,卻爆發理賠被打回票案外案,不僅當事人傻眼,連調解委員都替案主抱不平,指保險公司「吃銅吃鐵」、行徑惡劣。

調解委員說,原本兩造因賠償金額認知不同走上司法調解途徑,承保的友聯產物保險公司第一次列席時也同意給予理賠,但當好不容易,車禍被害人家屬同意降低求償金額,和解露曙光,友聯代表人卻因保戶曾中風,已不具駕照資格為由拒保,致被害人申請強制險沒下文,當事人焦頭爛額,不知如何是好。

友聯嘉義分公司專員郭玉文表示,依規定汽車駕駛人之體格及體能出現變化者,應將駕駛執照主動繳回監理機關,重新報考特殊駕照,林姓保戶因違反這項規定,依法不予理賠。

嘉義監理所駕駛人管理課課長蔡嘉春雖證實依相關規定,持駕照者因中風、車禍等事故致四肢不再健全,應將駕照繳回,但也坦承民眾大多不知道這項規定,將建議加強宣導。

調解委員卻認為,監理所、保險公司兩單位,在換照、辦理保險時,承辦人員都未盡告知責任,照常核發駕照、承保,卻在出車禍要理賠,就抬出法令當擋箭牌,這種「不教而殺謂之虐」的做法,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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