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簽名 保險業務員撤登錄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7/07 20:32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7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呼籲保險公司業務員,不要貪圖一時便利,未經當事人同意代行簽名,經查獲,保險公司將會撤除業務員登錄資格。

金管會今天表示,消費者購買保險時,填寫要保書等書面資料,一定要親自簽名,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金管會指出,為了防範道德風險,保險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金管會解釋,實務上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時,要保書上的被保險人應該由本人親自簽名,或者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否則投保的保險若含有死亡保險給付的契約將會無效,消費者將面臨死亡給付無效的風險。

金管會表示,保戶要簽署的文件有要保書、金融機構轉帳授權書、保單簽收回條、如果有辦理保單貸款,也要填保單貸款申請書等,保戶應該逐一審視確認後再簽名,避免衍生爭議。

金管會呼籲保險公司業務員,不要貪圖一時便利,未經當事人同意幫要保人、被保險人代行簽名,一經查獲,保險公司將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懲處,予以撤除業務員登錄資格。10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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