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未告知病史舌癌亡 保險免賠

中央社 – 2014年2月22日 下午2:4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2日電)一家保險公司認為王姓男子簽約時,未據實告知舌頭有白斑一事,最後雖因舌癌死亡,仍拒絕理賠。最高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免賠。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於民國99年8月間向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300萬元的壽險,他於101年2月間因罹患舌癌身故後,保險公司認為王男在投保前,未據實告知舌頭有白斑一事,影響保險公司對危險的評估,因此解除契約,不予理賠。

身為受益人的王男2名子女指出,父親投保前曾前往牙醫求診,但並不知道白斑有惡性變異為癌症的嚴重性,才在簽保險契約時,對有關「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的書面詢問勾選「否」,保險公司解約於法不合,請求理賠。

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理賠,但二審認為,當時牙醫發現王男舌頭上有白斑,已慎重告知並建議他至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保險契約為最大誠信契約」,二審認為王男違反告知義務,判決保險公司解約有理,不用理賠。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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