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大病保險 6月前全數試點

中央社 – 2014年2月9日 下午9:38

(中央社台北9日電)大陸國務院日前公布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開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在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

京華時報提供的名詞解釋指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大陸2012年8月30日發佈「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 (合)人群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於50%。

至於已經開展試點的省份,大陸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切實做好各項有關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

通知要求各地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以日常的抽查、建立便捷投訴受理管道等多種方式,督促提高服務品質和水準,防止資訊外洩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

通知還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路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建立大病保險資訊通報制度,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據了解,截至2013年底,中國大陸已有23個省份實施大病保險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10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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