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買電銷保單 業務員須再親晤

作者: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月17日 上午3:30

未來透過電話買保單,你可能只能買給自己。為管理電銷保單市場,金管會近期祭出最新規定,若消費者透過電話幫別人買保單、買投資型保單或主動打給壽險公司說要買保單,電銷業務員都須再「親晤」當事人,否則不能算成交。

目前壽險業電話行銷根本做不到「親晤」,金管會保險局這項新規定,造成業界大震撼。包括中國信託人壽、保誠人壽、友邦人壽三家以電話行銷為主力的壽險公司,已陸續宣布將停止前述三種類型的電銷保單進件,電銷保費恐大減至少三分之一。

壽險業者指出,透過電話行銷保單,各公司必須先取得「合法名單」,照保險局規定,若電銷人員打給名單中的客戶,客戶同意購買(即自己買給自己),因為「客戶已在名單中」,不會有無法確認當事人的問題;因此,保險局同意,電銷人員不須再「親晤」當事人,只要客戶在電話中同意買保單,就算成交。

但如果電銷人員打給名單中的客戶,客戶卻要幫「別人」買,如媽媽幫「小孩」買,但「小孩」非屬名單中的客戶;保險局認為,此時就有確認「被保險人(小孩)及要保人(媽媽)」的必要,電銷員須「親晤」。

有部分壽險公司開放消費者,可主動「打進」壽險公司說要買保單,保險局也認為,這也算「非名單中的客戶」投保,電銷人員也要親晤;「投資型保單」由於涉及投資盈虧自負問題,為避免爭議,這類保單行銷後,電銷人員也要親晤。

壽險業者說,這三類電銷保單、俗稱叫做「紙本件」,現行的做法是,只要在電銷後以傳真方式,請保戶在要保文件上簽名後回傳即可,不用「親晤」當事人。

保險局已發文,要電銷業者對這三類「紙本件」,全面做到「親晤」;壽險業者大喊,難度太高,做不到。

因為以電銷為主力的公司,據點都集中在北中南都會區;若有住在澎湖的民眾看到廣告打電話來台北說要買保單,壽險業者說,難不成還要派人去澎湖「看到」當事人,才算成交?「親晤」的門檻太高,業者只好放棄這些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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