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王保意外險 保費高一等

作者: 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10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中天火紅電視劇「蘭陵王」男主角馮紹峰日前來台時迷倒一票金控女高層,更造成粉絲包車瘋狂追星。除了蘭陵王故事傳奇迷人之外,馮紹峰的敬業精神也是造成轟動的關鍵,尤其他被劇中愛駒「踏雪」踩到腳骨折打完石膏後立刻返回片場的精神更令人印象深刻。

壽險業者表示,由於演員發生意外機率較高,因此以蘭陵王來說,可投保意外險來保平安,但保費也較一般人高!

中信人壽契約部協理張集堯表示,就意外險來說,保費會依照工作危險等級來畫分,從1到6級,級別愈高保費就愈高。而電影、電視從業人員共分20種職業別,其中,危險等級最高的是特技演員,被保險公司列入「拒保」的職業別,其次是「武打演員」,危險等級是5。

而機械工、電工與佈景搭設人員則是第4級;武術指導是第3級,至於一般演員、導演、場記、攝影工作人員與燈光音響效果人員、沖片與洗片人員等則是被列入第2級。

以蘭陵王來說,就會被歸類為「一般演員」,因此保費會比一般人高1.25倍。而第3級到第6級的保費則分別是1.5倍、2.25倍、3.5倍、4.5倍。

事實上,除了投保一般的意外險之外,許多藝人因工作內容也會針對特定部位投保。像港星容祖兒就為「聲帶」投保了港幣5,000萬元,而林志玲也曾因拍廣告需要在13度的天氣下只穿比基尼、泡在水中拍照前前後後加起來共兩個小時,因而經紀公司為她保了高達七位數的保費。

另外,像金城武曾經為了拍廣告需要長時間貼著高溫燈管拍照,廣告商擔心會發生什麼意外,就為他的「臉蛋」保了2,500萬人民幣的保險,以防萬一。

不過,現在也有保險公司推出「還本型」意外險,可以不分性別、年齡,職業等級同一費率的特性,職業等級在1至4類的人像是演員、運動員等,也可享有一般費率條件,不會有加費的困擾,繳費期滿仍生存時,依約定可領回實際所繳保險費總和。採用的是「用利息買保障」的概念,可儲蓄,又擁有意外及意外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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