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總座李長庚︰保險公司個股投資限縮 本末倒置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8日 上午6:11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

金管會擬將保險公司對個股投資上限由10%降為5%,國泰金總座李長庚怒批本末倒置,尤其保險與銀行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且若把少數爭奪經營權的個案當通例處理,保險業發展一定會出問題。

批把個案當通案

金管會研議推動修保險法,將保險公司對個股投資上限由10%降為5%,且只要保險公司持股達3%就會「注意」,留意該保險公司是否會再增加持股,預計年底完成修法。

李長庚認為,各金融機構的主要功能是不同的,例如證券主要功能做交易、銀行做中介,保險則是長期保障功能,因此若緊扣主要功能來看,各個金融機構扮演角色不同,不能說銀行投資上限是5%,保險公司就該也是5%。

李長庚認為,既然銀行主要功能是中介,主要就是吸收存款就放款,但保險公司吸收長期保單,他一定要做長期投資,假設保險公司吸收長期保單,只能規範他做短期運用,那保險公司一定會出問題。

李長庚強調,國內比較麻煩的是,有些人對整個行業的主要功能特質不是那麼清楚,認為銀行投資上限是5%,保險公司就該也是5%,其實不能一概而論。

李長庚說,若保險公司因有個股投資上限10%規範,就擔心有搶人家經營權的問題,關鍵在如何去規範只能做財務性投資,不能因為沒有好的規範,就去做所有的限制。

保險與銀行大不同

李長庚說,若限縮保險公司對個股投資上限,已經把保險公司主要功能、長期負債管理功能往下壓,轉成跟銀行中介功能一樣,但保險公司跟銀行的規範基本是不同的,應有個釐清。

李長庚還說,他比較擔心的是,台灣金融市場銀行占大多數,容易站在銀行角度思考問題,對證券或對保險用銀行角度思考,對資本市場不是好事情。

李長庚也說明,台灣的問題就是不敢針對問題去解決,例如看到有一個案例有爭奪經營權,就回過頭來把原來沒有爭奪權的也跟著擋掉,這樣國家社會不會進步,應勇敢面對問題,不能因此把保險業的主要投資和資產負債管理功能都抹殺掉。

李長庚重申,金融機構要搶人家經營權沒那麼容易,有少數業者在原來規範之外有不同想法,應該針對這部分來處理,不應本末倒置、把個案當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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