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資本制度 擬延後上路

作者: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18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宣布要建立全球統一的保險資本適足率標準,預計2016年出爐,2019年全球適用,但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17)日表示,全球其他國家也非全部同步實施,台灣仍要評估利弊及保險產業情況,再評估是否全部引進。

目前保險資本適足率制度在歐盟有Solvency II制度,美國則是RBC的標準,大陸也有其償付能力制度,台灣則是採用美式RBC,但也有因應台灣保險業的特殊情況,有部分調整。

IAIS(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目前正在積極討論要建置全球統一適用、以風險為基礎的資本適足率標準,預計2019年推動全球同步適用。

IAIS的主席Peter Braumuller昨天在IAIS年會上表示,目前全球監理官正在推動GSIIs(Glogally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ers)監理制度,即會影響全球金融體系的保險集團監理標準,未來希望全球都有共同的保險資本適足率標準,才能跨國合作,監理這些跨國性的大型保險集團。

壽險業者表示,除了GSIIs,國際監理官組織也推動IAIGs(Internationally Active Insurance Groups)制度,即國外子公司營收占母公司營收10%以上、總資產逾500億美元、總保費超過100億美元的保險集團,必須先強化監理,但台灣目前連國泰人壽都尚不符合IAIGs的標準,主要是海外營收尚未達10%的標準。

因此,台灣的保險業尚不在國際首波強化監理的名單,同時業者指出,IAIS的資本標準應會參考國際會計準則(IFRSs)的保險會計準則,目前這部分實施時程已從2016~2017年,延後到2018~2019年,預估台灣實施的時間也會再延。

對於信評公司認為台灣保險業獲利能力低,曾銘宗強調,不能只看已實現的利益,必須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RBC體質等。他說:「與以前比起來,已逐步在改進且大幅改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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