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監視器纜線砸人 還好有保險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6/2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讀者爆料,高市鳳山區某警用監視器,日前發生纜線被狂風吹落,一對母子騎車經過被掃到後摔車受傷。轄區警方事後確認肇事監視器為警用,且在縣市合併前有投保「安全責任險」,傷者有機會獲得理賠。

事故地點在鳳山區中山東、勝利路口,垂落纜線經查屬鳳山警方於民國92年設置的監視器,目前已不堪使用、但尚未報廢。

保險8月到期 差點沒得賠

原高縣警局於3年前開始,每年為全縣兩千餘支監視器投保,縣市合併後中止,去年投保的有效期限至今年8月。

讀者表示,6月中旬某日下午,高雄颳起一陣強風,年約30歲的陳姓媽媽騎車帶9歲兒子,由東向西經中山東、勝利路口時,不慎遭垂落纜線掃到、摔倒路旁。當時恰巧有救護車經過,即時將身上多處擦傷、受到驚嚇的母子送醫。

傷者事後請警方調查肇事原因,也有民代關切,警方循「線」追蹤,赫然發現纜線屬附近某巷口閒置的警用監視器。

讀者指出,纜線並非斷落,可能是受強風吹襲加上太久沒維護,使得原固定在道路兩旁、兩座路燈上呈平行的纜線線路鬆脫,突然變成弧形。最低處與地面僅相距1.5公尺,導致路過機車不慎碰觸。

警方數度會勘後確定纜線屬警用監視器配置,正為責任、賠償問題傷腦筋時,發現該監視器竟有投保且還沒過期。警方私下透露,縣市合併後高市警局並未續約,還好意外發生在保險效期內。

當初承攬保險的資深保險專員證實,原高縣警局3年前開始,每年約編列9萬餘元經費,為全縣兩千餘支警用監視器投保安全責任險,傷殘最高1百萬元、死亡3百萬元、總額最高1千5百萬元。日前正等待警方通知,與傷者商議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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