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變型商品 體弱壽險禁賣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1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財務體質較差的壽險公司,不准賣高宣告利率的話利變商品。保險局昨(16)日糾正國寶人壽,指出利變型年金有宣告利率低於保單保證利率、宣告利率超過實際資產報酬率卻未書面說明、宣告利率偏離公式等情況,要求一個月內改善;先前幸福人壽、朝陽人壽也都因利變型商品被要求改善。

保險局表示,利變型保單勢必要宣告利率較高,才能吸引保戶投保,但這些財務體質較弱的壽險公司,並沒有能力支撐較高的宣告利率,反而可能進一步造成公司的負擔或損害保戶權益,因此保險局緊盯這些體弱壽險公司的利變型商品,也陸續要求停售。

除體弱壽險公司被要求停售高宣告利率的利變年金保單,保險局對於一些大型壽險公司也競相在銀行通路大賣利變年金或利變壽險,認為應強化管理,考慮從「佣金」及「免解約費年期」兩方向來限制,但擔心影響到業務人員生計及衝擊過大,目前仍在考慮用什麼方式管理最洽當。

利變年金類似銀行存款,壽險公司每年會宣告新的利率,保戶存入的資金就依此宣告利率計算保單價值,前幾年甚至有免解約費、存一年就可領高利息出場的利變年金,造成熱銷潮。

但保險局擔心此舉會造成壽險公司流動性風險,因此逐步強化對利變年金管理,包括必須資產區隔,單獨計算投資報酬率,免解約費期間至少三年等。這波則保險局是盯上體弱壽險公司,包括幸福人壽、朝陽人壽、國寶人壽,先檢視其利變年金是否有宣告利率過高的情況,如國寶人壽被保險局要求停售龍來旺利變年金,同時這三家壽險公司近期也都因為利變年金,被保險局要求一個月內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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