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RBC 採五級揭露制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2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改5級揭露制,並於今年半年報首度適用,依據壽險公司最新公布的財報,到6月底仍有五家壽險公司RBC不到200%,其中有四家更低於150%,金管會已要求這些壽險公司年底前必須提拉高到150%以上,否則將祭出懲處。

四家資本適足率低於150%的壽險公司包括朝陽人壽、宏泰人壽、國寶人壽和幸福人壽,四家壽險公司目前都在與金管會商量各種自救方案,希望提高資本適足率;至於遠雄人壽RBC則在150~200%,預估明年即可提高到200%以上。

過去RBC只揭露3級,即高於300%、300~200%及低於200%,但從今年半年報開始,改為300%以上、300~250%、250~200%、200~150%及低於150%等5級,低於200%即未達法定的資本適足率,低於150%則是資本顯著不足,必要時金管會會採取限制業務、監管、接管等動作。

到今年6月底為止,RBC在300%以上的有11家壽險公司,主要以外商壽險在台分公司或子公司為主,本國壽險目前在300%以上有中國人壽、全球人壽,另外如合庫人壽、第一金人壽、保誠人壽、安聯人壽、法國巴黎人壽、友邦人壽等。

大型壽險則多在250~300%的等級,如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三商美邦人壽、中信人壽、中華郵政等,主管機關指出,RBC在250%以上,即符合國外投資拉高到40%以上,及許多擴大投資申請門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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