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化 勞委會推就業協助

中央社 – 2013年9月2日 下午6:53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因應貿易自由化,除有就業保險提供勞工就業安全保障外,已規劃勞工就業協助措施。

依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受僱均應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並沒有僱用5人以上始強制加保限制。另外,職業工會所屬會員,如屬無一定雇主者,在受僱期間,雇主也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勞工符合給付要件時,即可依規定請領失業給付,但自營作業者因非屬受僱,如果將其納入適用對象,將面臨認定就業還是失業的問題,因此須審慎研議。

為了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委會說明,據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產業依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程度,分為加強輔導型、受衝擊、受損及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4種,勞委會分別提供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3種策略的就業協助措施。

勞委會已建置「勞委會ECFA專區」(http://ecfa.cla.gov.tw/),供民眾查詢服務資訊、就業服務單一窗口據點及聯絡電話(0800-777-888)。

勞委會表示,目前正進行事業單位訪視及舉辦說明會,並建立就業服務單一窗口,提供諮詢服務及職業訓練、職務再設計等振興輔導相關協助措施,以了解事業單位及勞工需求並協助產業及提升勞工職場競爭力。

此外,也規劃推出服務業勞工技能提升措施,補助服務業事業單位辦理員工訓練及失業勞工參訓,加強勞工技能與就業能力,協助勞工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1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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