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呆帳提存 增至1%

作者: 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險業備抵呆帳提存將增加。金管會昨(20)日預告,明年起將要求保險業必須增提呆帳準備金,在第1類至第5類的放款資產總額,扣除掉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國內政府機關債權後,呆帳準備金須達債權餘額的1%,預計整體保險業將得增提7~8億元。

金管會昨天是預告修正修訂「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金管會保險局主秘施瓊華表示,這是為合理反映保險業放款資產品質,強化業者儲備因應未來景氣反轉時的健全經營能力,因此要循序漸進檢討保險業放款相關法令。

她指出,現行對於保險業放款提存呆帳準備金的規定,標準是第1類放款扣除壽險貸款、墊繳保費,以及國內政府機關債權後的0.5%;第2類放款的0.2%;第3類放款的10%;第4類放款的50%;第5類放款的100%。

明年1月起,計算方式將改採第1類至第5類的放款資產總額中,扣除掉壽險貸款、墊繳保費,以及國內政府機關債權後,呆帳準備金必須達債權餘額的1%。

根據統計資料,保險業放款總額已達7,000多億元,但多數屬於保單貸款,而目前整體備抵呆帳提存約70億元,若按照新規定估算,未來所有業者合計還要增提7~8億元,且以壽險業者為主。

保險局官員估算,多數壽險業現在都尚未達到增提至1%的標準,因此明年起都必須增加備抵呆帳提存,提列不足的數額須在3內年提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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