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限制分配 反有助保戶權益

作者: 彭禎伶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20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彭禎伶】

金管會要推動類似美國的利率維持準備金制度,要求壽險公司將提早出售的債券利得,提存在股東權益項下,限制分配,對於投資人來說,未來壽險獲利看得到、吃不到的時代來臨了,但對保戶來說,卻是個值得安心的措施。

就長年期的壽險傳統保單來說,壽險公司收保戶100元,可能第一年度是倒虧20元,因為除了可能要提存90多元為責任準備金,壽險公司的營運成本、業務員或行銷通路的佣金,整體加起來可能超過100元,所以壽險公司賣傳統保單賣愈多愈可能出現初年度虧損。

但壽險公司提存在負債項下的90多元責任準備金,可以拿去投資運用,來滿足未來要給保戶的保障,一般而言,若是長年期保單,壽險公司多數會去投資當時市場上的長年期債券,鎖住利率風險,同時保單一久,也會出現費差及死差的利益,公司逐步獲利。

不過由於保費可能一繳就20年,第1年保戶繳入的保費,可能還投資得到6%的債券,可與保單利率配合,但第2年、第3年繳進來的續期保費,可能只能買到3~4%的債券,這也就是台灣近10年利率快速往下,壽險公司因續期保費投資,出現的「利差損」問題。

簡單來說,壽險公司可能20年下來,收保戶80萬元的保費,但滿期時,要給付100萬元,中間差額就必須靠投資獲利、複利滾存因應,但低利率時間可能投資不到早年的高利率債券,另外幾次金融海嘯、歐債問題,壽險公司也會出現投資虧損,利差損缺口可能會擴大,也因此股東可能要增資。

壽險公司此時若為了帳上盈餘好看,大量出售債券,又將盈餘分配給股東,某種程度是拿未來保戶的錢,先給股東,但股東未來若沒辦法增資,保戶要向誰要?難道又叫全民埋單,因此不少壽險業也認同金管會要推動的新政策,主要是不會因為同業的競爭,逼著大家都要賣債券衝獲利,之後卻又買不回較好報酬率的標的,對要長期經營的壽險公司或團隊來說,都會是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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