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壽險資金挹注公共建設的蜜月期會有多長?

作者: 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19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本報訊】

保險業可運用資金約14.2兆元,可投資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的總額度約為1.42兆元。長久以來,由於相關法規及監理政策限制,雖然壽險業者有意,政府公共工程部門也求「財」若渴,但雙方即使兩相情願,卻一直難結連理。直到最近,在行政院的積極撮合之下,開始傳出喜訊。

壽險業者手中握有大筆資金,卻苦無消化管道,為了追求合理報酬,投資國外債券或股票,已經占壽險業全部投資的34%左右。在匯率難測的情況下,往往賺了利差,卻賠了匯差;為此,壽險業者在兩年前獲得主管機關同意,設置「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藉以節省避險成本。然而,該項準備金的設置,事實上只是讓匯率價格衝擊減少,使損益變動平滑化,並不是真正的外匯避險。因此,龐大的資金若能在國內能有獲利機會,業者自然趨之若鶩。

近幾年來,不動產價格持續上漲,手頭上有大筆資金的壽險業者看得心頭癢癢的,明知央行和金管會為了避免國內資金過度集中在不動產市場,因而對北部精華地區有所謂的「打房」措施;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業者頻施小計,以「打帶跑」戰術,遊走禁令邊緣。例如中國信託人壽與建商合作購買預售屋,國泰、新光等多家業者先買進不動產,再調高承租戶租金、以符合投資報酬率要求,都是為了讓資金有利可圖。對於業者的小動作,金管會積極「補破網」,因而自去年11月20日起,訂定所謂「金八條」(其實應是7條)的禁令,將這些遊走在禁令邊緣的小撇步全都給封死。

今年以來,國內股價不因證所稅法8,500點「天險」除去而一路飆高,甚至有些疲軟;國際債券則因美國QE即將退場,價格可能反轉,而有「高處不勝寒」的風險。因此國內壽險業者乃蠢蠢欲動,希望再轉往國內不動產市場開疆拓土,主要是因為不動產價格有撐,而且具備固定的租金收益,對壽險業者而言,算是相對較佳的投資標的。在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的多方奔走下,今年4月金管會核准壽險業投資不動產的「自律規範」,使得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得以「解凍」,然而也幾乎同步對10家壽險業投資不動產違規者開罰,致使壽險業者的不動產投資仍是「看得到,吃不到」。

此次金管會藉著赴行政院院會就推動「引導保險業資金參與公共建設辦理情形」進行報告,順勢送了一個大禮給壽險業者,宣布分批開放壽險業者自8月19日起可以投資不動產,原先所謂「金八條」的禁令,只剩年化投資報酬率不得低於2.875%一項。

在金管會配合行政院公共政策的「大樹好遮蔭」下,壽險業者得到解除不動產投資禁令的大禮,自然也當有所回報,對於公共建設確實願意「帶槍投靠」、提「錢」參加,更何況公共建設當中的確不乏「有機(商機)可乘」的好案。除了媒體報導的五大公共建設案,至少有八到十家壽險業者列為志在必得的好案之外,目前保險業已參與多項重大公共建設,包括國泰人壽投資高鐵桃園站產專區地上權、新光人壽投資台灣菸酒公司板橋地上權,以及國泰、新光、富邦人壽等多家業者投資台灣高鐵等案件,總投資金額約1,042億元。因此,壽險資金挹注公共建設的蜜月期已經開始,政府與業者正在「你儂我儂」的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提出的公共建設項目約有五十多項,目前業者表態有意願投資的大約有47項,比例看來很高。但有意願並不代表就會投資,因為「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未來這47項是否真有壽險資金挹注,還得進一步考量權利金以及未來投入的成本和效益。前不久台北市政府提出的A25之BOT案,就因投資報酬率偏低,以致乏人問津。

除了報酬率之外,法規的限制也應設法解決。保險法第143條規定「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為保證人或以其財產提供為他人債務之擔保。但oooo」。許多公共建設案,要求參與者必須提供財產為他人債務擔保、或為保證人或互為連帶保證人,此點將使保險業者違反保險法第143條之本文規定,而且保險法第143條之但書並未將參與公共建設列為豁免條件之一。

因此,未來有可能發生地方政府的公共建設案,雖然報酬率可能高到令業者垂涎三尺,但因須提供財產為他人債務擔保、或要求壽險業者為保證人或與其他參與者互為連帶保證人,而使壽險業者不得其門而入,也使政府業缺少長期資金挹注,以致雙方蜜月期無法持續。

綜言之,壽險資金挹注公共建設的蜜月期雖已開始,但凡事都是先易後難,這段蜜月期能維繫多久,端視未來其他公共建設的投資報酬率是否合宜,也看相關法令障礙能否突破。任督二脈能夠打通,政府和壽險業者才能在公共建設方面「白頭偕老、永浴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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