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含全殘扶助 保障加分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8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人購買壽險保障比重極高,但部分商品設計可能僅有身故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給付,壽險業者建議,市場已開始有「全殘扶助保險金」項目,當被保險人發生全殘風險時,除了依原保額理賠全殘保險金,每年還會依據保額給付「全殘扶助保險金」,讓保戶獲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可作為長期看護費用。

投保壽險時,多數人僅會注意保額與保費,往往忽略其他保障內容,像投保一般終身壽險,若發生意外面臨全殘風險時,保險公司會先支付理賠金,但大約只是保額的15%,剩餘金額必須等身故後才付,對保戶受傷後的生活保障明顯不足。

保德信人壽的終身壽險,則加註「全殘生活扶助金」附註條款,當被保險人發生全殘風險時,除了依原保險約定理賠外,每年還會依據保額的8%給付,讓保戶能有維持基本生活水準。

保德信人壽舉例,投保20年期定期壽險,保額為500萬元,若於繳費期間因為疾病導致全殘,除了可先領取一筆500萬元的全殘保險金,公司在每個保單周年日,且被保險人還生存時,會給付全殘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的8%,也就是40萬元。

至於幸福人壽,則依據全殘年限給付,當被保險人全殘時,第1~5年給付保險金額5%,第6年以上給付保額10%。當保戶投保保額100萬元,面臨全殘風險時,每年可以領取5~10萬元生活費,且理賠金額不會從保額中扣除。

保德信人壽強調,壽險除了可於身故後提供家人完善的保障,因為疾病或意外造成全殘,一次給付的全殘保險金就像及時雨般可以紓緩陷入困頓的家中經濟,全殘扶助保險金則可以替代長期看護的費用,讓家人無後顧之憂,也讓被保險人活得更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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