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險出險門檻 調降

作者: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30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今年產險條目再度修改,其中酒駕險出險門檻調整,保險人吐氣每公升酒精濃度達0.15毫克,就符合處罰條例標準,也達到出險標準,成為酒駕險推出以來,出險門檻標準最低的條件。

酒駕險屬第三人責任險附約,車主須先購買第三責任險,經過保險公司同意,才能加購酒駕險,年保費約百元起跳,投保汽車多數限定為自用車。

產險業者指出,酒駕險出險門檻調降,將有助因為酒駕而出意外的第三人,可向保險公司尋求保障,不必擔心後續的龐大醫藥費用問題。

目前國內有推出酒駕險的產險公司,包括第一產、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等,其中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今年因積極宣導防制酒駕,今年獲得相關獎項。

酒駕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因為飲用酒類、受其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導致第三人死亡、受傷,或是第三人財務有所損失,依法應該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遭受賠償請求時,產險公司將依照保約而出險。

根據規定,過去飲用酒類門檻,為吐氣或血液中含有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就將罰錢、超過0.55毫克將定為犯罪,但今年門檻調低,只要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0.15毫克就將罰錢、超過0.25毫克就屬犯罪。

也因此,第三人若不幸遭受酒駕波及,在門檻調低下,產險的出險門檻隨之降低,可望保障第三人遭受酒駕波及時,若駕駛名下財產不足以理賠,可獲得一筆足夠的保障金額。

例如去年爆發的葉少爺酒駕撞死人,家財萬貫但個人名下沒財產,受害人索賠無門,類似案例層出不窮。

但目前酒駕險在國內投保比例還是不高,產險業者指出,在安全駕駛的前提下,並未大力推動此項產品,以避免造成民眾誤解。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