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經營長照 解釋令8月發布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1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壽險資金投入長照產業的作法,將逐漸開始實行。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昨(16)日表示,現已訂定3階段計畫,其中第1步需要先讓長照變成保險業者可經營的相關事業,這部分不需要修法,只需要解釋令加以補充即可,預計金管會8月底前就能會發布。

至於第2階段,則是壽險業資金投資興建相關設備,但仍委外經營,採類似參股形式。許舒博指出,一旦完成這個階段,未來保險相關給付,應該就是選擇非現金,也就是民眾購買相關保險,年老後直接能入住養老村、年金屋。

最後第3階段則是壽險業可以直接經營,不必再透過委外形式。但據瞭解,由於涉及到公司法人的問題,因此困難度不低。

許舒博表示,現在壽險資金投入長照產業,雖然政府部門都很支持,也同意高齡化的社會問題,必須開始即早因應,但現行部分社福團體,仍視為「搶生意」而有不同聲浪。

他強調,昨日在金管會、財政部、衛生署、內政部陪同下,向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報告此3階段計畫,已獲得正面的認同,未來也願意直接面對面與社福團體溝通,瞭解他們疑慮在哪,希望雙方一起思考都可接受的配套作法,不要漠視高齡化的帶來社會問題。

許舒博提到,壽險業開始經營養老村、年金屋後,可以規定一定數量的房間,列為政府控管,用來照顧社會弱勢,像是現在醫院病床有健保房、一般病房、自費病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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