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罹癌風險高 防癌險怎麼選? 先檢視3大特性

NOWnews – 2013年7月10日 上午11:05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根據衛生署最新資料顯示,癌症已連續31年列為國人的十大死因之首,因此防癌險也成為每個家庭不可或缺的基本保障,也因此,壽險業提醒,一張實用的防癌保險,必須具備理賠簡單快速、承保範圍包含原位癌、非癌症疾病或意外身故也能理賠,以及癌症確診時可一次性理賠等特性。

中信人壽發言人卓長興表示,原是家中經濟支柱的癌症患者,罹癌後可能同時面對工作收入的遞減、子女的教養費以及動輒一年上百萬的醫療費用,若沒有事先投保醫療險或癌症險,所要面臨的風險不僅僅是疾病的侵襲,還包括心理及家庭經濟的壓力。

不過,隨著癌症醫療的進步,新的口服標靶藥物、新手術、新放射治療技術的研發,癌症已不再是絕症,有些癌症如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存活率可達90%以上,因此,若有足夠的保險理賠金作為後盾,將更有效提昇罹癌者的存活率。

中信人壽發言人卓長興指出,一張實用的防癌保險,必須具備理賠簡單快速、承保範圍包含原位癌、非癌症疾病或意外身故也能理賠,以及癌症確診時可一次性理賠等特性。

他以中信人壽防癌險為例,在保險期間內如經診斷罹癌,即可立即領取保險金,無需醫療收據就可申請理賠。如罹患特定低侵襲性癌症(例如原位癌),則另先給付保險金額的5%,且不倒扣保險金額,保障仍持續有效。若不幸罹患肝癌,另再給付20%保額 (如被保險人確定罹患癌症,不包括特定低侵襲癌,契約即終止)。若在保障期間非因癌症而身故或全殘,一樣能享有保障。而且繳費期滿,不用再繳保費,保障再延展5年,保險期間屆滿時平安無事,還可領回所繳總保費的105%。

也因此,卓長興建議,民眾一定要定期檢視保單,像早期的防癌險部份保單的條款將原位癌給付除外,內容給付雖有含門診、住院、手術等保險金但卻不含化療、放療的給付,因此民眾應針對目前醫療品質的需求及醫療費用的增加,適時補足醫療保障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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