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龍邦改選挨罰 國寶人壽重申合法 並考慮依法提訴願

NOWnews – 2013年7月2日 下午10:44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金管會對國寶人壽做出的懲處,國寶人壽2日晚間表達失望,並重申,公司行使股東表決權利的行為屬於合法,沒有違反保險相關法令,並針對金管會所列違反事項提出4點聲明。

國寶人壽表示,保險法令並未禁止保險業因持有有價證券行使股東權利,國寶人壽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常會行使表決權,有關內部人員的個人疏失行為,金管會的認定與公司的認定有落差,公司將另行處理,但外部的行使股東權利行為,仍屬合法行為,公司行使股東權並非違反保險法令的行為。

國寶人壽認為,金管會僅要求國寶人壽不得行使股東權利,卻未通盤要求全體保險公司,顯然有失行政行為的公平性。

國寶人壽並指出,金管會欲介入干涉保險業的權利行使,卻只要求國寶人壽自行承諾不出席龍邦公司股東常會行使表決權,其採取類似行政指導的方式,卻又事後嚴詞指摘國寶人壽違反承諾,金管會顯然忽視行政指導是不具法律上強制力的行為,更無視於行政程序第166條,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的處置規定。

另外,國寶人壽強調,保險業因持有有價證券行使股東權利,並非資金運用,且國寶人壽在出席龍邦公司股東常會前已依法對行使表決權的評估分析作業做成說明,並循內部程序進行用印審核,相關程序已符合法令及內控的規定,金管會裁罰所持的理由欠缺依據。

也因為如此,國寶人壽表示,將考慮依法提起訴願,以維護自身權利,也希望主管機關評斷保險公司違法與否,能有更周全公平的考量依據,以避免傷及投資人的權利和影響保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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