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後 保險規劃大不同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6/14 10:5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4日電)搶搭百年結婚潮,國際紐約人壽商品開發部資深協理譚光榮建議,結婚是人生重大改變,新人宜全面檢視保障是否足夠,並將另一半納入受益人中,以補足家庭保障缺口。

國際紐約人壽表示,今年結婚的人數將可能創近年新高,譚光榮指出,一般來說,單身時買保險,通常指定父母為受益人,以表達對父母的孝心;新婚夫妻的保單受益人規劃要特別注意,婚後將增加對另一半的責任,也要將配偶納入受益人的規劃當中。

譚光榮強調,照顧父母的責任,並不因結婚而終止,故不宜直接將受益人由父母改為配偶,建議可另外購買保單,將受益人指定為另一半。或者,保單可同時指定多位受益人,運用比例分配或指定順位的方式填寫,也能兼顧對父母與配偶的保障。

不過,保險保額要多少才算足夠?譚光榮表示,新婚夫妻常在結婚後有購屋或購車的計劃,若有房貸或車貸等負債時,必須將負債總額納入保障額度規劃當中。

此外,應就夫妻對家庭經濟責任多寡規劃保障額度,規劃的原則可視每個月提供給配偶的生活費用,或家用的分擔額度為計算基礎,一般來說,保額至少規劃為每年對家庭經濟貢獻的5倍至10倍,如此才能提供另一半至少5年到10年的經濟依靠。

譚光榮說,新婚夫妻結婚初期,可能經濟不寬裕,買終身壽險保額要達到目標,保費恐怕很貴,不妨將部分額度規劃為定期壽險,並附加一年期醫療險意外險,先補足保障缺口,待日後經濟能力較佳時,再考慮是否加保或購買終身壽險,加強保障。1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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