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籲暫緩對保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8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理監事會7日通過以5大理由,建議保險局暫緩實施保單「對保」行動,各壽險公司認為壽險業與銀行客戶往來方式不同,若對一定保額以上新契約,額外增加對保機制,恐增加大量成本、甚至損及保戶投保權益。

壽險公會的5大理由分別是一、壽險業與銀行業不同,銀行是客戶主動上門辦理業務,但壽險公司則是業務員出外找客戶,對保作業上即有基本上的不同。

二是保險局要求招攬人員帶入新保單後,要由各公司內勤人員登門對保,亦或電訪方式確認投保意願,各壽險公司每月新契約保費少則數百件,多則數萬件,人力耗費將相當驚人;三為保戶投保地址有時並非真實住處,未必連絡到人。

四即離島部分若要對保,出差費可能就高於保費,壽險公司可能選擇不核保,影響偏遠地區保戶投保權益;五即業務員代替保戶簽名者,已有處罰機制,重則涉及偽造文書,輕也可能撤銷業務員登錄,已有一定嚇阻作用,壽險公會以上述5大理由,希望保險局先不要實施保單對保政策。

所謂保單對保政策,保險局擔心再發生有業務員以假簽名等冒貸客戶的保單資金,因此要求如新契約保額100萬元以上必須電訪,600萬元以上要各公司內勤人員登門拜訪,進行對保及保留客戶簽名或印鑑檔,原訂最快第三季要上路,但多數壽險公司都認為,增加作業成本,保戶也可能嫌麻煩,降低投保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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