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不買帳 市民安全意外險 擬改慰問金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4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當年率先為市民投保安全意外保險,今年預算少,保險公司就「不買帳」了,市府打算自行發慰問金,市議會昨審查「市民亡故與意外傷害慰問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市議員質疑市府審核給付傷殘慰問金不公,會有「大小目」、「綁樁腳」之疑慮,又與急難救助金疊床架屋,也要求應排富,最後退回。

議員質疑審核公平性 暫採預付方式發放

市府目前已經採「預付」的方式先發放慰問金,慰問金的法源是自治條例,如今草案卻被市議會退回。社會處表示,會依市議員建議,儘速修正條文,再送審議,慰問金仍然照發。社會處坦言,萬一中斷,「會被罵死」。

基隆市從民國九十四年開始為市民投保安全意外險,自然死亡給付兩萬元、意外死亡十二萬元,還有意外殘廢依等級給付二萬元至十萬元不等。

但去年開始,預算減少,業者考量成本、利潤,不願再承保,去年採議價,拖到三月才標出去,一、二月就由市府自辦;今年更慘,招標兩次都流標,市府決定放棄,改以慰問金名義自行發放,把原來市民保險的給付標準直接「移花接木」到市民亡故與意外傷害慰問金。

為免福利中斷,今年一至四月就先由區公所「預付」發放,待自治條例與追加預算通過後,才算正式實施。

不過市議會昨天審查市民亡故與意外傷害慰問金發放自治條例,多位市議員質疑給付認定標準,亡故有死亡證明認定不難,但傷殘的部分,市府人員認定在專業度和公正性都會打折扣,可能會因人而異,像過去申請急難救助金,就有「大小目」之嫌,且明年就要選舉,擔心淪為綁樁腳的工具,爭議性大。

此外,市議員也質疑,傷殘的慰問金與急難救助、馬上關懷等社會福利制度有疊床架屋之嫌,要求市府只要給付死亡的部分即可,傷殘給付可以急難救助等方式發放,減少爭議與不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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