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 台聯反對

作者: 劉彥萱 | 台灣醒報 – 2013年5月30日 下午5:52

【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保險業直接投資公共建設,不但不保險,且違法!」立委許忠信30日說,立院之前通過保險法第146條之5修正案,讓保險業間接投資公共建設,但他擔心會出現監理漏洞,因此強力反對。金管會說,若核准通過,保險業每季或半年,就需提報說明。

台聯立委許忠信表示,依保險法的規定,保險資金僅得運用於保險及其相關事業,亦即不得跨業經營,必須專注保險及其相關事業,避免保險業吸收大眾資金投資於保險相關事業以外,一旦該事業經營不善會產生巨大虧損,將連帶拖累保險本業,保險人的保單勢必成為廢紙。

「保險業吸收保戶所繳納的保費,聚存很多大眾資金,以備保戶的不時之需,因此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清償能力若是受損,受害最大的是保戶大眾。」許忠信說,保險業的每張保單都是對保戶的承諾,保險資金運用應該受到相當嚴謹的規範。

此外,許忠信表示,保險法第146條之5修正案打算經由借殼特殊目的公司(SPC)的方式,藉此規避金管會的監督,然而蓋SPC並非保險或金融等相關產業,金管會無法對SPC加以監理。一來保險業將居於SPC幕後,肆無忌憚地將大眾資金投資於各種高風險產業,金管會依法無法監督SPC,最終導致廣大保險人無辜受害。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如果保險業要投資到公共建設、專案建設的話,金管會會先審查投資目的,做市場專案分析、整個成本和風險控管,並且評估股東結構和經營團隊。另外,核准通過後,也會持續監理,而保險公司應每一季或是每半年,就需提報做說明、進一步報告。

圖說: 台聯黨立委許忠信30日表示,反對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或以借殼方式間接投資公共及社福事業。(photo by 劉彥萱/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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