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焚化爐回饋金 民爭專款專用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6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烏日區焚化爐回饋金一年數千萬,過去除替全區民眾投保意外險,還代繳垃圾處理費,並做為地方公共設施經費,不過民眾抱怨,回饋金是民眾犧牲健康、環境換來,應該實際用在民眾身上,更質疑部分公共建設原本就是市府需負責,不該拿回饋金做工程。

烏日區焚化爐回饋金每年約八千二百萬,過去所有民眾能享受的是幫全區民眾投保意外險,並支付垃圾處理費,其他則由公所擬訂計畫推動,曾用在設置路標牌、監視系統,連行道樹維護、水溝清潔的開口契約也曾動用回饋金。

近年並利用回饋金興建烏日溫水游泳池,以及橫跨麻園頭溪的景觀橋,雖是民眾歡迎的地方建設,但民眾認為這些建設原本就是市府和各級政府需推動,不該動用回饋金。

市議員吳瓊華就質疑,回饋金是烏日民眾忍受垃圾車進出,以及潛在的環境、空氣污染換來,應該全部用在民眾相關的福利設施和計畫,至於公共建設原本就需由政府編列經費執行。

區公所表示,目前每年編列一千八百萬作為身故民眾每人三萬元的身故關懷金,另有一千四百萬支應垃圾處理費,配合回饋金使用自治條例施行,未來需召集全區十六位里長,由里長提出計畫,或由公所提出計畫並獲得里長支持,才能將計畫提報環保局動用基金,目前各里提出的公有設施修繕費用就約九百六十萬,不會發生過去由公所自行擬訂計畫推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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