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判刑 酒償險不理賠

作者: 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8小時前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自今年起,酒駕規定更加嚴格,產險公司表示,目前汽車險中有「酒償險」,若因酒駕被判刑,即使投保酒償險,保險公司一樣不理賠。因此,最根本解決酒駕事故問題就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產險公司表示,今年「酒駕」新規定係針對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照未滿2年或職業駕駛人等三類人,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就視為「酒駕」,比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略為嚴格些。

除上述3類駕駛人外,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則視為「酒駕」。

產險業者表示,其實要達到酒駕標準是很容易的,一般來說,只要喝紅酒1~2杯、啤酒2小瓶甚至更少,即使意識清楚,酒測馬上就超標,總而言之,喝了酒就是不能開車。只要是酒駕肇事,不管投保有車體險或者乘客險,都是屬保單條款的不保事項,不論是自家車子受損或者同車乘客受傷,或者開車撞了人,保險公司都是不賠的,但若加保「酒償險」,保險公司可以酒駕者對第3人所造成傷害作一些「有條件」的賠償。

當駕駛者加保「酒償險」,安泰產險表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會理賠的範圍也只有在酒測標準0.25(3類駕駛人是0.15)~0.55,在投保金額之內,會對第3人的財產及身體損失先行賠償,不過,只要確定肇事者是屬犯罪行為,也就是被判刑,就是屬於不保事項,即使保險公司幫忙理賠,日後也會針對已給付保險金,向投保者要求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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