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指詐保險金 女詐欺起訴

中央社 – 2013年5月14日 下午8:55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4日電)陳姓女子涉自剁左手拇指及食指,送醫拒接合重建,向保險公司申請巨額理賠受拒,又控醫過失傷害。檢方追查,依詐欺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住在中市東勢區的30歲陳女,在民國88年及89年間已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於100年4月間再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高額個人意外險。

陳女在100年5月間因左手拇指及手指遭砍斷,經救護車送往東勢農民醫院急診室救治,廖姓醫師止血包紮後,告知陳女須轉院到有微整形外科的大型醫院醫治。

陳女拒絕轉院,經廖姓醫師堅持,陳女才同意轉至童綜合醫院治療。童綜合醫院林姓及洪姓醫師強烈建議陳女進行接合重建手術,但陳女以接合無法恢復完全功能而拒絕,並簽署拒絕手術同意書,院方只好為陳女進行斷指端的成形手術。

事後,陳女向投保的數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共新台幣1900多萬元,保險公司經調查後,認定陳女有自己斷指嫌疑而拒絕理賠。

陳女轉而控告2名急診醫師涉有業務過失傷害,案經檢察官偵辦發現,陳女涉有自剁手指詐領保險費嫌疑,另分案追查。

陳女否認自剁手指,辯稱是因剁雞不慎而斷指。檢察官追查發現,陳女送醫時,拒絕轉診及接合重建手術有違常理。

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陳女左手的拇指及食指斷指部分共被切成4截,研判至少被砍5刀,砍切角度接近垂直,不似手握雞隻遭誤砍角度;若是誤砍,應在第1刀後即停止,不會再續砍,研判不可能是誤砍。

檢察官採信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認定陳女自剁手指詐領保險金,將陳女依詐欺罪起訴。1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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