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RBC揭露 8月改5級制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險公司揭露資本適足率(RBC)自今年8月底起,將從現行三級制擴大為五級制,最低一級即是揭露RBC低於150%的保險公司,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昨(2)日表示,消費者買6年以上保單時,應考慮如果選擇RBC低於150%的公司,未來是否能拿回足額的理賠金。

王儷玲透露,在國華人壽退場後,金管會內部已開始討論,未來再有壽險公司被接管時,保戶保單是否還「全額理賠」的問題,且就算連存款保障,每戶也僅限300萬元,因此保戶選壽險公司,不應只考慮保費便宜,篤定政府一定會比照國華人壽全額保障。

她說,財務較差的壽險公司,也可能出現服務不足、錯誤行銷的問題,「保戶不能把所有成本再轉嫁給安定基金或政府」。

因應財委會的要求,金管會已決定修改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資訊揭露應注意事項,將現行只公布RBC大於300%、200~300%及低於200%的三級距,擴大為RBC高於300%、250~300%、200~250%、150~200%及低於150%的五級距。

其中最嚴重的是RBC低於150%,代表資本適足率顯著不足,金管會可以解除公司董監職務、停止董監職務、命公司處分特定資產、派員監管,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保險局強調,RBC不是保險公司財務健全與否的唯一指標,但王儷玲也表示,未來會考慮將各項指標列出權重,如獲利能力、償債能力、經營能力、財務結構等綜合出一項分數,達到分數以上的就是健全公司,以提供消費者更簡單分辨保險公司體質的指標。

對於現在RBC低於150%的公司,王儷玲表示,公布名單後,有助刺激這些公司更積極增資、改善財務結構;對保戶來說,低於150%的公司,保戶自己就要考慮,若投保6年期以上的保單,未來是否能拿到足夠的理賠或保險金。

由於先前金管會在接管國華人壽後,即公開宣布保戶所有權益維持不變,因此市場不少業務員以國華人壽為例,宣稱政府一定不會動保戶權益,不少保戶只比較保單保費高低、保障多少,就投保相關保單。

但官員表示,保險法已明訂,若未來問題保險公司退場,買家可以主張調高既有保戶的保費或調降保額。王儷玲昨天也一再提醒,保戶未來要慎選保險公司。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