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海外投資4大鬆綁 可投資大陸投資用不動產

作者: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鉅亨網 – 2013年4月2日 下午8:45

為提高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金管會今(2)日宣布放寬保險業國外投資,除國外有價證券上限的計算基礎,也從原股本與股本溢價,修正為股東權益;也放寬可投資大陸投資用不動產等4大鬆綁。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重點中,第一、明定持有經國外信評機構為一定等級項目的投資總額計算方式,並放寬保險業投資國外有價證券限額比例計算基礎,由原定「股本與股本溢價」修正為「股東權益」。

另外,第二、放寬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投資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BBB-級及BB+級或相當等級的公司債等項目。

第三增訂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經由特殊目的事業,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以及得投資大陸地區投資用不動產,而大陸地區不動產投資將併入總額上限規範;並放寬保險業得投資大陸地區債券商品的資格及範圍,明定保險業得比照其他外幣從事大陸地區以外的人民幣計價商品投資。

第四也明定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銷售以外幣收付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並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檢具業務發展計畫等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專案申請不計入國外投資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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