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壽險要保人 7月起改借款人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19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房貸壽險新規定7月起上路。壽險業者透露,由於現行的房貸壽險保單是以銀行為要保人,未來房貸壽險的要保人將改為借款人,且由借款人自己決定受益者是誰。預估現行舊保單續賣至6月底,7月起新規定將正式上路。

金管會先前盯上房貸壽險,強調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將對房貸壽險祭四大監理措施,包括以借款人為要保人、提高分期繳比例、禁止搭售、既有的以銀行為要保人案件應補客戶同意書。

國內目前銷售房貸壽險保單的業者,市占最高為法國巴黎人壽,其次為合庫人壽,另包括富邦人壽、南山人壽、友邦人壽等,也都有房貸壽險商品。其中光是法國巴黎人壽加上合庫人壽的市占率,在房貸壽險就超過一半。

壽險業者表示,一般來說,現行的房貸壽險保單要保人都是銀行,而不是借款人,借款人沒有主導的權利;至於房貸壽險保單的受益人,第一順位也是銀行,第二順位才會是貸款人的家屬。

壽險業者也解釋,未來房貸壽險的新規定,要保人將會改為借款人,因為貸款人才是房屋所有人,應該行使要保人應有的權利,包括解約、可變更受益人等權利。

也就是說,房貸壽險要保人將是借款人,借款人將可指定受益人,也擁有保單的主導權,但借款人仍可將受益人指定給銀行。

壽險業者說,為了因應新規定,業者也已著手規劃新商品,舊保單仍繼續賣,緩衝期會到6月底,新規定及新保單從7月起上路。

……..文章來源:按這裡